1.人才引進。負責全校教師隊伍(含高層次人才)的選聘、國家和地方引才計劃的組織申報和過程管理;負責招聘宣傳、引進審批、合同簽訂、待遇落實、考核管理等工作。2.人才培養。負責國家和地方各類人才培養項目的組織申報和過程管理;落實高層次人才協議工資制,開展高層次人才發展性評價。 3.人才服務。負責協調學院和相關職能部門,做好高端人才服務工作,為人才提供工作和生活保障,包括安家費(租房補貼)、科研經費、研究生指標、住房、子女入托入學、配偶工作安排等;會同其他部門做好人才信息化建設相關工作。
?在學校黨委和行政領導下,全面負責各類人才的引進、培養、服務等相關工作
?協助主任代管人才辦
?協助主任和代管副部長做好人才引進、培養、服務等相關工作
負責協調人才引進、教師選聘相關工作。
負責協調人才培養項目相關工作。
負責協調高層次人才服務相關工作。
負責外籍專家進校審批、合同簽署和聘期管理工作;負責出訪招聘相關工作;協助做好人才培養項目申報工作。
負責國家和地方人才引進項目申報和過程管理;落實引進人才基金、研究生指標;會同其他部門做好人才信息化建設工作
負責做好高層次人才各類具體服務工作,落實科研經費、安家費、租房補貼、人才周轉房等;負責講座教授等短期專家聘任管理工作。
協助主任秘書做好人才引進相關具體工作